【一统十联“一把手”谈营商⑫】高效推进自然资源协调发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区自然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工作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协调发展任务要求,围绕打造河南郑州航空港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坚持以用为先,实施动态化管理、常态化处置,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成立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和监督治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和监督治理工作,研究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工作专班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办公室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办公室,负责局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和监督治理日常工作,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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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纪检监察工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下发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交办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综合科每周督查任务落实情况,目前,13项重点任务均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推进中。
营造宣传氛围
自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活动开展以来,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一统十联’工作机制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标语制作条幅,张贴在办公楼前;利用沿街原有道旗,增添优化营商环境新内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设置公告栏和举报箱。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公告上明确告知来访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开设“码上举报”微信小程序,把监督关口从‘线下’拓展到‘线上’,调动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意识,进一步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实打实为企业百姓办实事、解难事。
压实工作责任
围绕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建设落实中推进不力、担当不够、虚假浮夸,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亲情不分以权谋私,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共五个方面问题,刀刃向己、自剜腐肉,对审批、执法、公共服务、廉政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自纠。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层层任务分解,建立工作闭环,把各项任务具体到科室、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个人,实行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精准化落实,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剖析未完成原因,查找差距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
抓好工作推进
自“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开展以来,审批办不断优化业务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逐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一方面,重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标准、时限,梳理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单位事项,配合政务中心构建行政审批中介平台体系,在机制层面为缩短审批时限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按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要求,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务必做到凡是经过审批的项目,绝不要求企业再次提供相关材料,减少企业负担。
创新提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内各项证照办理联合辅导理念,在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后,审批办利用各项手续审批人员相对集中,沟通便捷的优势,对各项审批手续开展提前辅导,特别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阶段效果显著,项目方前期对接用地证手续办理时,要求负责方案技术审查、竖向设计、机场限高的审批人员同时提前介入,帮助项目方尽早了解审批流程,告知方案设计审查要点及相关规范要求,避免项目方“走弯路,多跑腿”,有效缩短企业方案设计周期,加快项目手续办理速度。
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为保障航空港实验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抓紧抓牢重大项目建设生命线,积极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能,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按照“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稳步推行“标准地”供应工作。截至目前已按“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39宗14772.4亩,全区工业用地已全部施行“标准地”方式供应。
实施多单位联合选址。坚持“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实施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达到产权明晰、征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开展多单位联合选址,明确项目地块位置、土地使用性质等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现“七通一平”。
实施土地预收储模式,做到地等项目、带图出让、拿地即开工。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推荐优质地块落实项目选址,稳步推进项目用地供应。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发挥存量资源效益。坚持“优先使用存量,严格限制增量”。我区现有2009-202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2138亩,总体来看,储备土地资源比较充足,具备“地等项目”的基础条件。为实现“地等项目”,我局已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排查,后期我局将按研究结果,逐宗逐项抓落实。(陈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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