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十联”系列报道保障篇之四】高举反腐“利剑”擦亮监督“探头”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腐败是最大的毒瘤,监督则是救人的良药。所以,权力行使到哪里、行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应该跟进到哪里。

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近期,河南郑州航空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一统十联”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强化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相关资料图)

前置监督触角,打好营商“预防针”

公共资源交易如果没有科学的监督管理体制,就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利益输送、滋生腐败问题,航空港区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疏而不漏的管理机制。

对于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航空港区前置监督触角,防止“不作为”,正风肃纪,整治“慢作为”,惩防并举,杜绝“乱作为”。

此外,航空港区还对下列情形,提前打好营商“预防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松懈、要求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或不制止不查处的;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影响力,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拓展监督范围,点亮护航“探照灯”

监督执纪工作就像护航营商环境的“探照灯”,照亮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推动交易在阳光下运行行。

航空港区拓展监督范围,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纪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受理反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线索;监督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情况;调查处理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督导相关单位对评标(审)等专家的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其他应由航空港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纪职能。

拓宽监督渠道,织密保障“体系网”

监督“不打烊”,公共资源交易才能“常流水”。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纪工作坚持依纪依法、重在预防、有错必纠、严肃问责的原则,绘制负面“脸谱”,明确监督“主方向”;拓宽反映“路径”,织密监督“体系网”。

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采取受理举报、实地检查、专项督查、事项报备、民主评议、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执纪工作。

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项举报信箱、问题线索台账,逐条研判、对账销号;适时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较为突出、线索较为集中、整改措施不力的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将交易项目因故暂停或取消交易的、未在国家指定的评标(审)专家库内抽取专家、选派业主代表担任评标(审)专家纳入备案事项;通过多种方式,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解,开展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罗黎虹 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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