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常亚杰:4次开庭维护898户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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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法官常亚杰刚开完庭,突然接到一位当事人的电话:“您好常法官,我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今天专程给您送锦旗来了,感谢您对案件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将一面印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 崇德尚法 维护正义”的锦旗送到了常亚杰法官团队成员的手中,并当面表示感谢。

据了解,这是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告系某小区原来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其在为原告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却未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导致小区出现多处公共配套设施损坏、垃圾无人清理等管理混乱的情况,对小区全体业主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案件后,常亚杰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向他们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随后召集团队成员仔细分析案情,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多次讨论。常亚杰表示:“案件涉及小区全体住户的利益,物业与业主矛盾比较尖锐,要统筹兼顾,慎重、公正判决。”

在庭审现场,原告与被告双方总会因为一些小小的争议打断庭审,常亚杰团队成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析理工作,一步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使纠纷各方从“一坐下来就吵”逐步过渡到“心平气和交流”,在四次庭审后,案件得以顺利判决,依法维护了898户业主的合法权益。

常亚杰说,这面锦旗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鼓励。据悉,中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审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李晓/文图)

关键词: 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 物业服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