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巧用司法建议 促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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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立案,我是小区物业,我要告我的业主,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物业按约定向业主小张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经我多次催要,小张依旧不缴纳652.4元的物业费,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来法院起诉了。”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立案窗口出现这样一幕。

“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小区物业与业主能否和睦相处,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物业纠纷源头化解,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规范物业管理,减少辖区物业纠纷增量,8月24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常义、立案庭负责人杨阳、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齐惠娟一行走访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并发送司法建议书。

走访中,陈常义一行就辖区物业纠纷的产生原因、主要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提出要从三方面采取措施解决物业纠纷:一是梳理、总结辖区与物业相关纠纷的成因,将结果反馈给物业公司,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书,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水平;二是针对物业纠纷中物业费用支付的案件,调解案件时要注意处理好费用减免政策统一的问题,避免因前后政策不一,激发新的矛盾;三是物业起诉需要有一定起诉策略,物业公司要合理、有重点起诉,减少大量不合理物业纠纷案件流入法院,节约司法资源。

司法建议发出后,东风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做好辖区物业纠纷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调解物业纠纷,积极推进物业纠纷就地解决,将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将物业纠纷化解到法院之外,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郑冰雪/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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