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建设|为700元劳务费 法官把调解书送到工地 世界观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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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树叶热得耷拉着脑袋,大地像蒸笼一样,热得人喘不过气,在中牟县某工地门口,出现了这样一幕。
“法院的同志们真的是为我们这些农民工做主啊!通过调解,顺利帮我要回这700元的劳务费,大热天还亲自过来给我送调解协议书,非常感谢……”农民工老宋拉着中牟法院工作人员的手连连道谢。
老宋于2021年跟随小葛在中牟县某工地干活,应得劳务费700元,当时小葛以无钱为由出具了欠条一张。此后,老宋多次向小葛主张支付劳务费,但小葛却总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宋将小葛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中牟法院刘集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王云单了解到原告经济拮据,在长达两年之久的时间内一直向被告小葛索要劳务费,但小葛一直不予办理。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数额虽然不大,但对经济条件不好的原告来说,却显得很重要。
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承办法官王云单迅速联系双方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基本情况明晰后,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融合情、理、法开展调解工作,与远在外地的小葛通过电话进行了多次沟通,向小葛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在原告劳务完成后拖欠劳务费属于违法行为。
小葛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即表示愿于2023年7月15日前支付老宋的劳务费 700元。本以为调解协议一签,这个劳务纠纷案件就圆满调解了,可是签协议的过程比较波折,老宋说自己在外打工,到法院签协议路途遥远,而且请假会耽误工期;小葛手头也有工作,一时走不开。法庭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小葛,法庭采用线上签协议,老宋因为年龄大不会线上操作签订协议,于是法庭工作人员将调解协议送到工地上,让他当面签订。最终,线上及线下调解协议的顺利签订,让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欠薪问题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中牟法院将始终坚持为广大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李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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