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八路司法所法治宣传:“我的财产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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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司法所联合经八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我的财产我做主”法治宣传活动,河南松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萍前来讲课。

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两件事就是税收和死亡,而出现最多的矛盾就是继承关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遗嘱……课堂中,张爱萍给大家讲解了什么是遗嘱,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立遗嘱,怎样立有效的遗嘱,遗产合法继承的法定形式,哪些人可以继承遗嘱。张爱萍通过真实案例,讲述了立遗嘱的重要性、遗嘱文本不规范的现实影响。

张爱萍现场进行了有效遗嘱和无效遗嘱的对比,用大家能够理解的语言讲述两者的差别。有人会觉得立遗嘱是一件很可笑很多余的事,从大数据来看,现在人们的意识提高了,订遗嘱的年龄也逐渐年轻化,通过对民法典继承法知识的普及,让居民学习到立遗嘱的重要性,避免很多矛盾产生。

张爱萍还讲述了个人财产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只有个人财产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人们才可以置产和治身,个人价值、个人权力和个人利益才得以实现。因此,我的财产我做主,保护个人财产权不仅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具有经济意义,更是对基本人权的一种保障。

在生活中,为什么个人财产存在侵害的问题?第一就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第二是缺乏法律监督,第三是实践中对个人财产权落实不足。通过张爱萍的讲课,给居民做了更细致的普法宣传,也让大家对民法典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加强个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监督。做到不懂就咨询,做一个人人懂法的好公民!(邰梦晨/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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