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一季度改造3台3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 实现超低排放

经过环保部门的持续跟踪监测,今年第一季度,酒钢于4月初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3台300兆瓦燃煤发电机组的各项环保参数达标。至此,酒钢8台300兆瓦以上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3部委联合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要求,自2017年起,酒钢自备电厂的8台300兆瓦以上机组陆续开始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力求到2020年全部实现超低排放。超低排放,就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这一标准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分别下降75%、30%、50%。

为此,酒钢制订了详细的改造计划,对机组进行脱硝系统、低温省煤器、脱硫系统、脱硫废水零排放等多项改造。3年间,为保证总发电量达到酒钢集团公司生产所需,酒钢能源中心充分利用机组大修的档期对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每台机组完成改造后,都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其技术性能、环境效果、设备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论认为,8台300兆瓦以上机组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已达到《方案》要求。(记者 王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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